銅陵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汪慶輝等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6年4月15日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汪慶輝提出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劉國良提出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劉金傳提出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余濤提出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汪慶輝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劉國良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其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劉金傳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余濤辭去銅陵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報銅陵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