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立法輔助人工作制度 探索立法全過程人民民主“新路徑”
近年來,市人大常委會不斷探索各方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用高質量立法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9月8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了《銅陵市地方立法輔助人工作辦法》,這是銅陵市人大探索創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機制、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要舉措,對提高立法質量、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立法輔助人由市人大常委會在銅陵學院法學院、銅陵市律師協會等組織機構中選聘,具有一定立法理論研究水平和立法實踐能力,為銅陵市開展地方立法各項工作進行輔助服務的人員。立法輔助人除了參與地方立法的調研起草、審前評估、執法檢查、合規審查以及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工作外,重點為人大代表參與立法提供點對點服務,通過與人大代表一對一聯系,及時搜集、匯總和上報人大代表有關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協助人大代表撰寫立法議案、進行立法審議等活動。同時,通過建構立法輔助人與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常態化聯系機制等方式,及時搜集、匯總和上報相關組織機構有關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對上述組織機構關于立法草案和地方性法規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疑惑及時進行解讀解答。